闸北新款路直销,闸北日源路牌指路牌灯箱生产厂家为您提供闸北新款路直销,联系人:蔡刘平,电话:18251519988、18251519988,地址:闸北闸北陆集镇红绿灯向北100米。
非标准道路指路牌漫天投放,为商家牟利
当人们在马路边看到印有商家信息的指路牌时,相信大多数人并不感到陌生,在潜意识里都认为这是合法合规的,“或许是由相关部门设立的吧?”
事实上,管理部门早在两年前就已颁布“关于道路指示牌”的规范。现实是,在各部门都能涉及到的管理范围内却出现了“模糊地带”。因此,对“山寨”指路牌的管理还需各职能部门齐心合力,当作一件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来认真处理。
商家违规设立指路标牌并非个别现象
蓝底白字,披着交通指路牌的蓝色外衣,实则发布商业信息,诸如此类的“山寨”指路牌在申城大街小巷迷惑着行人和驾车人。
去年底,在天山路600弄弄口看到,一块印着“某留学VIP中心”的标牌依路灯立柱而设置。熟悉的蓝底白字,白色边框勾勒,下方还注有地址和咨询电话,一个箭头指向左侧的弄堂内,堂而皇之地将“广告”打在马路上方。获悉情况后,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立即派员到现场勘查,并找到非法设置路牌的单位,要求其三天内整改、拆除。
某花园酒店在杨浦区三个路段设立标牌:蓝底白字,并清晰标注该酒店的名字和地址,下方还有直行或转弯箭头,颇像官方设立的交通指路牌。被市民曝光后的次日,公安部门以“违反交通安全法”为依据,向该花园酒店下发整改通知书。当晚,酒店自行拆除了违规标牌。
进一步调查发现,类似的“山寨”标牌并非个案。经多处走访,在长宁区天山路、徐汇区漕溪北路、普陀区长寿路、虹口区广灵四路新市路、闸北区恒丰路等路段,都看见了仿制交通标志的“山寨”指路牌。设置单位有房地产公司、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医疗机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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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路名牌对地区和消费者的选择性强,指路牌一方面可以根据地区的特点选择广告形式,另一方面,指路牌可在经常城内活动的固定消费者提供反复的宣传,使其印象深刻。 二、城市路名牌具有一定的强迫性质
2、可以较好地利用消费者外出途中,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更易接受。 三、城市路名牌表现形式 表现形式丰富多彩,还可以起到美化市容的作用。
城市路名牌是标识道路名称的地名标牌,作为城市道路的附属设施,路名牌对方便市民出行起到重要的指示作用。
3、城市路名牌以其“无处不在”及“位置醒目”等良好的媒介特征,在较大程度上引起受众对所发布品牌的记忆联想,提升客户品牌整合传播中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传播效果
城市路名牌通过给有需要的人指明道路方向而获得人们的信赖、感激,是少有的受众不排斥的媒介之一;且城市路名牌作为政府的公益性道路指示设施,具有一般户外媒体所不具备的稳定性。长期的坚持在该类媒体上发布广告,能够加强发布客户的品牌印象中所具备的“可信赖”因素;。
4、此次推出的新路名牌其高度 都是2.5米,牌面尺寸为1500毫米×450毫米。立柱采用的是89的镀锌管,圆弧和牌面全部用的是镀锌板,牌面中间的方管也是到钢化厂进行钢化,确保路牌在8-10年内不出现生锈痕迹。整个路牌表面全部都是银色烤漆或喷塑,使整块路牌看起来更加的大方、美观。 出于人性化考虑,此次推出的新路名牌一般安装在交叉口进口道右侧(即进入路口方向道路的右侧),如车行道宽度大于40米则在进出口两侧各装一块路名牌。当两个交叉口之间的路段长度大于400米时,在路段中还会适当增加路名牌.欢迎来电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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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山寨”指路牌审批流程如何谈规范
针对马路上大大小小的山寨指路牌,广告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相比正规的户外广告牌,“山寨”指路牌的成本更低,给公众带来“官方引导”的错觉,是众多商家铤而走险的原因。
上海市广告协会户外广告专业委员会,会长裘东明透露,“诱使商家违规的原因,不外乎两点:第一,价格便宜。第二,起到一定‘权威性’效果。”裘会长告诉记者,按照当下的行情,一块一平方米大小的户外广告牌,放置一年需花费一到两万元。“如果要放在类似火车站附近的繁华地段,大约要两万元。”
向一家位于松江区的交通设施厂家打听制作标牌的价格,负责人朱先生介绍,一块5平方米大小的铝板标牌,出厂价约4000元。如果加上人工安装费,价格一万元。“安装设置都是晚上9点之后进行,不能白天装,一方面影响交通,另一方面,毕竟不太方便……”
“都要先通过审批。”按照朱先生的说法,倘若一切审批程序办理就绪,就能放心设立标牌了,提及具体申请名目,朱先生却回答不清,“这种标牌算路边设施,归路政管。同时标牌也有户外广告的性质,也归城管管。”朱先生同时又表示,“这种标牌实际上不会有人来管你的。”
闸北区市政工程管理署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确地告诉记者:“模仿交通指示牌的商家标牌是绝对不允许的。”据介绍,只有道路交通标志和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才能设立在道路两旁,任何含有商业、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等信息的标牌都不允许设立。此外,把商家标牌仿制称交通指示牌式样,更是违反了相关道路交通规定。
尽管相关部门再三表示,是禁止设立的,但为何类似违规现象屡禁不止?记者发现,大部分商家委托广告公司设立指路标牌,这类广告公司自称拥有强大的人脉资源,能“搞定各个部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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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合力管住“山寨”指路牌
2010年12月30日,上海市政府颁布的第58号令《上海市道路指示牌管理规定》,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关于道路指示牌管理办法的城市。“规定”明确了道路指示牌可分为“道路交通标志”和“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对全市道路指示牌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市路政局以及区(县)道路管理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的监督管理。
另外,根据该规定,只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才可以负责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市路政局或者区(县)道路管理部门根据城市管理的需要设置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制定相应的设置方案并经市建交委同意后设置。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相关人士认为,“山寨”指路牌其实是擅自设立的指示牌,大多是出于纯粹的商业性目的,“有些牌面上只写了商家的名字和电话号码,甚至连为市民指路的作用都谈不上。”
记者查阅该规定,第十条对执法部门安排了明确分工:“(一)市市管处负责对在市管城市道路上设置道路指示牌的行为进行查处;(二)市公路处负责对在市管公路及沿市管公路公共绿地上设置道路指示牌的行为进行查处;(三)区(县)道路管理部门负责对在区(县)管公路及沿区(县)管公路公共绿地上设置道路指示牌的行为进行查处;(四)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在沿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和区(县)管城市道路上设置道路指示牌的行为进行查处。”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表示,将研究制定指示牌管理的实施细则和设置标准。完善设置与管理机制,细化设置流程,明确维护管理内容,规范公共服务设施指示标志等。完善巡查与发现机制,充分利用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完善巡视发现处置维护管理机制,发现道路指示牌遭受污损或存在不安全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置维护,保洁修复或予以拆除,发现有违规设置道路指示牌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查处。完善执法与查处机制,加强公安、道路管理、城管执法间的部门联动,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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